查看原文
其他

立法专家:民法典草案涉及网络信息的6大“关键词”解读

文章来源:安全学习那些事

2020年5月22日,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总计10万余字,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草案。接下来,我们就通过小明的成长历程,翻开这本“百科全书”。民法典(草案)中有哪些内容与网信相关呢?以下为您梳理6大关键词

关键词1:个人信息保护、隐私

相关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草案的规定扩大了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范围,有助于应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带来的挑战。

民法典草案严格限制“人肉搜索”的行为。专家表示,合法公布他人信息有三个前提:

  • 信源合法,消息源不能是偷、买、骗来的;

  • 要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比如打击犯罪、寻找失散儿童等;

  • 要在合法、必要的范围内。如果有个司机逃逸,可公布他的信息,但不能把他家庭成员的信息都公布。

专家解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专设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一章,界定隐私权范围,升级个人信息保护的范畴,是回应最广大人民群众对于隐私等个人私权利保护的渴望和需求,确立隐私权,是法律文明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2:电子合同

相关规定: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明确了电子合同的交付时间以及合同在何时生效,加强了对买方的保护,并对电子合同相关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

草案第49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第512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专家解读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徐中亮:这两条规定意味着,我们在“网购”时点了提交订单后,商家就不能恶意解约,在我们签收之前商品毁灭消失的风险都由商家承担。

关键词3:网络虚拟财产

相关规定:民法典总则编(草案)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畴,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专家杨立新:这一规定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都被包含在里面,表明这些都是可以作为遗产来被继承的。

关键词4:网络打赏

相关规定:民法典总则编(草案)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专家解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王轶:如果未成年人未满八周岁,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网络打赏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打赏金额;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打赏行为需要根据心智成熟状况来区别对待。在民法典中,这是前提性和基础性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关键词5:肖像权

相关规定:民法典肖像权编(草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草案还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专家解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目前,通过信息技术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主要用于网络"恶搞",这种技术存在很强的负面效应,容易被不当利用。草案针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肖像、声音作出规定,清晰地表达了民事基本法保护公民的态度。

关键词6:网络侵权

相关规定:现行侵权责任法引入了“避风港原则”以及“红旗原则”等网络产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侵权责任编(草案)则在此基础上,对网络侵权责任认定规则作出了更为全面的设计,补充了反通知规则: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理顺了“避风港原则”的通知规则与反通知规则的关系,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了同等保护,这是侵权责任编(草案)的最大亮点之一。若是只有通知规则,相当于在法律层面直接认定当事人地位的不平等,对当事人保护程度的轻重不一,将导致利益关系严重失衡。来源:互联网综合整理



推荐阅读




*细思极恐!屋内惊现摄像头,已经拍摄3000多个视频…

*【科普】黑客怎么利用种子网站传播恶意软件

*三星手机突发系统崩溃,现黑屏、乱码!官方回应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